第(2/3)页 只是,墨莺歌也不能就这样什么事情都自己做,于是,边疆刘叔找了过来,刘叔现在对于墨莺歌这尊大佛可真是怕极了的,看见了墨莺歌就好像是看见了太子殿下本尊一般。 墨莺歌虽然觉得刘叔的这副殷勤劲儿她很不喜欢,但是到底也还算是有求于人的,所以便开口说道:“是这样的,我这一次出来身边就呆了小莺一个丫鬟,现在受了伤,也不方便服侍我了,我想……” “老奴明白了!还请白小姐绍恩半刻,老奴立马就下去安排!”刘叔立马就会意的回答到。 墨莺歌看着好像这也不用自己在多说些什么了,便也懒得再管了,只等着刘叔等会儿八人给自己送过来了。 这个刘府的老管家的办事效率果然快,没有让墨莺歌等着太久,便自己亲自领来了几个小丫鬟,一个个的看上去应当是精心挑选过一番的,反正个个看上去都是极为机灵的样子,很是讨喜。 墨莺歌状似随意的在众人面前走了一圈,开口说道:“你们,要不先做个自我介绍?” 领头的小丫鬟一听墨莺歌说的话,立马脆生生的开口说道:“回白小姐的话,奴婢竹意,原是夫人院子里当值的,擅长女红。” 墨莺歌闻声随意的看过去打量了几眼,瞧着这个脚竹意的丫鬟身量倒是挺高的,也倒是合了她这个竹意的名字。 墨莺歌满意的点了点头,打算把这个丫头归为待定。 第二个是个穿着桃红色衣衫的姑娘,看上去性子倒是有几分害羞,低着头小声的回答道:“奴婢……奴婢桃红,是大小姐院子里的,擅长……写字。” 写字?墨莺歌倒是并没有在意桃红这丫头来自哪里,倒是被桃红的这个技艺给吸引住了,要知道,女人一向是被认为无才便是德的。 要不是因为当初墨莺歌随着师父学医,师父觉得既然学习了医术,那边就不能不识字,所以从小就教会了墨莺歌和白洛水识字。 墨莺歌饶有兴趣的挑了下眉头,对这个脚桃红的小丫鬟招了招手说道:“你说,你会写字?” 桃红不知道墨莺歌的意思,还以为她这是生气了,一想到大家私底下传的那时候白小姐把大小姐狠狠的教训了的事情,桃红就禁不住的颤抖着回答道:“是……是,奴婢,会一点儿。” 墨莺歌看出了桃红的害怕,便柔声地安慰着说道:“我没有别的意思,就是觉得你很特别,告诉我,你会识得多少字?” 桃红见墨莺歌语气温柔,便也放松下来不少的回答道:“回白小姐的话,奴婢家父以前是个教书先生,从小就教得奴婢识字,四书五经之类的奴婢都会,字也应当算是认得七七八八的,炙手……后来家道中落,奴婢才自愿来到刘府卖身为奴的。” 墨莺歌听着这个桃红的身世,忽然有一点儿心疼起这个姑娘来了,桃红长得倒也算是水灵,白嫩嫩的皮肤,一双不大不小但是却明亮的眼睛,眼神却是一直低下去的,看得出来,应该是个安分的主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