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不难看出,黎晚歌身为主唱,是桃乐丝乐队绝对的灵魂人物。 她在,桃乐丝在。 她走,桃乐丝散。 “能再次和你们合作《飞鸟》,我很幸福!” 黎晚歌累得满头大汗,眼里却含着泪水。 《飞鸟》是桃乐丝乐队的成名曲,词是她写的,曲是青峰谱的,对他们四个人来说,很有意义。 “女神,你的歌真好听,希望这束花,不会送得太晚。” 黎晚歌和龚蓓蓓他们聊得正开心的时候,一束向日葵递到自己面前。 “额……” 若是一般粉丝送的,也就罢了。 黎晚歌看清送花之人后,当场愣住了,不知道该作何反应。 “这位帅哥,你是我们桃乐丝的老粉吗,怎么知道我们家晚歌,最喜欢向日葵了?” 龚蓓蓓一脸花痴的盯着送花之人。 心想,今天她这咖啡厅是走了什么运,怎么一连来了两位帅哥,还都是极品帅的那种?! “我当然知道晚歌最喜欢向日葵了,因为我永远是她最忠心的仰慕者,我已经喜欢她好久好久了,这束花我也早就该送了。” 乔司南虽然在回龚蓓蓓的花,那灼灼的视线,却一直注视着黎晚歌,一刻也不愿意移开。 仿佛,他一移开,女人就会从他眼前消失。 “乔司南,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 黎晚歌有气无力的朝男人问道。 这一天之中,有太多震碎她三观的事情发生,所以她已经无力追问乔司南,为何知道她在这里。 她只想知道,男人突然跑来,是想干嘛,总不至于……就为了说几句土味情话吧? “当然是来救你了……” 乔司南说完后,抬头看向屹立在楼梯中央,面色冷酷的慕承弦,似笑非笑道:“我怕我来得再晚些,你骨头都被某些人吃掉了!” 黎晚歌顺着乔司南的视线看去,这才发现慕承弦竟然也在。 男人的位置,刚好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舞台。 心跳,漏了半拍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