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:提前写好的证词-《迷案追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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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没过多久,我就说自己生病了,辞职不干了。

    从那时起,我的内心一直在受到良知的谴责,我想,我是时候要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出来了。

    我叫闫瑞刚,身份证号是*******,我现在实名举报陈友峰和骆筱萦合谋侵犯了崔雨萌一事,还有陈友峰之前收受贿赂的事情我都知道。

    这是我的证词,也是我的忏悔书,如果有需要,我可以随时出庭作证。”

    A4字的最后面,是闫瑞刚的签名和手印,还有一个日期。

    可是我们都发现,这个落款如期并不是昨天,而是在半年前。

    可见这张证词在半年前就已经写好了,闫瑞刚一直想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警方,只是他碍于陈友峰势力的同时,更缺少一个契机。

    他现在有了这个契机,但是他却没有了生的希望。

    看完证词上的内容,我陷入了沉默。

    我是一名刑警,我经历过无数刑事案件,其中,只有一部分受害人会在时候选择报警,而有很多人,因为各种原因,拒绝报警。

    特别是强奸案中,由于女性处于天然的劣势,容易受到侵害人的各种威胁。

    八成以上的受害人,都不会选择报警,因为他们担心侵害人的报复和威胁。

    但是即便如此,她们在生活中还是会听见各种谴责的声音,她们明明是受到不法侵害的一方,却还要遭受流言蜚语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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