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:再次犯案-《迷案追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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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小男孩是被一个女人抱着。陈英说,那个女人是孩子的妈妈,是自己的老乡。
两、三天后,陈英抱着小男孩来到‘平哥’的宿舍。‘平哥’找‘吴哥’帮忙,寻找买主。那一次,‘平哥’和陈英见到了男男女女共4名买家。
事后,陈英从买家处拿到了9000元左右的‘抚养费’,还分了‘平哥’2000块钱。
令人没想到的是,仅仅过了半个多月,‘平哥’便被警方抓获了。同年的7月,‘平哥’因拐卖儿童罪被南江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。
‘平哥’在狱中减刑了两年,四年之后刑满释放。
他在当地的火车站招待所居住,店老板听说‘平哥’因为拐卖儿童坐过牢,便介绍他结识了另个一个‘行里人’——‘梅姨’。
从那以后,他就开始了‘送货员’的生活。
‘平哥’在全国各地寻找卖孩子的人,但是很多卖孩子的人卖的都不是自己的孩子,很多的孩子都是他们拐来的。‘平哥’负责把这些孩子交给‘梅姨’,由‘梅姨’寻找买家。
每次‘平哥’都获得几千元不等的‘抚养费’,‘梅姨’会获得一些‘介绍费’。
‘平哥’和‘梅姨’在十几年来频频得手,‘平哥’每隔几个月就会偷个孩子通过‘梅姨’卖掉,据‘平哥’和我说,他已经通过这种方式拐卖了二十个孩子。
我听说了‘平哥’的‘送货’生意之后,吓出了一身冷汗,这可是犯法的事情,是丧尽天良的事情。我思前想后,没有报警,其一是没有证据,一切都是‘平哥’醉酒之后的醉话,其二是我害怕遭到‘平哥’的报复,像他们这种人手都特别黑,想对付我简直就是轻而易举。
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,‘平哥’说如果我有想卖的孩子可以联系他,‘平哥’在当地有很深的人脉,帮我找了工作,还帮我安排了住处。
三年来‘平哥’帮了我很多,我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大哥,但我从来都没有帮他拐卖过孩子。
可是前几天,我突然接到了‘平哥’的电话,他给了我五百块钱,让我去老电厂的后门见一个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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