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经双方友好协商,自落名之日起,乙方为甲方臣子,行御助之职,只负责向甲方汇报,具体职责除以下所列之外,仅限甲方规定范围内公事,不含甲方后宫任何事宜。乙方在为甲方臣子期间,恪守臣子之仪,不得议政。 御助之责如下: 一,负责甲方所有文书的整理 二,负责甲方所有会议的参与 三,负责甲方所有行程的安排 四,负责甲方所有典礼的筹备 假期:乙方为甲方工作五日,休息两日,每日不超过四个时辰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延长乙方工作时间,且对乙方非工作时间不得加以干涉。 酬劳:甲方向乙方提供每日食宿,宫女两名。 赔偿:甲方在契约期内,所有对乙方有带人格侮辱的行为,将向乙方提供赔偿,赔偿方式为鲜一盆。甲方若提前终止本契约,须支付乙方能足以维持生计的赔偿。 医疗: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,全部医疗由甲方承担。 争议:无论甲方或是乙方,如遇争议,均由双方协商解决,解决不成,可提前终止本契约。 契约的终止:本契约有效期从双方落笔之日起生效,止于甲方逝天之日。 本契约一式两份,甲乙各执一份,以落名定效。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谢谢亲们的支持喔。第二卷终,敬请关注第三卷:男儿有泪不轻弹,对月空落几多愁。 第(3/3)页